小型汽车|蓝牌货车
丹阳市后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检测车型
新闻中心
业务指南
年检答疑
案例展示
在线预约
联系我们
1
2
3
行业资讯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五月起可跨省异地缴纳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10:07
为提高执法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工作。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是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根据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上一条:
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下一条:
江苏启动车险综合改革
©Copyright © 2012-2020 丹阳市后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返回首页
电话咨询
联系我们